12月8日下午,“高等教育學位糾紛解決”學術研討會在鄭州大學召開。來自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單位的代表,鄭州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河南省委黨校的專家學者,學校校長辦公室(法制辦公室)、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同志以及學生代表共計60余人參加會議。
鄭州大學依法治校研究所所長沈開舉教授致歡迎辭。他指出,新時代高等教育面臨著新形勢、新使命、新挑戰,高等教育學位糾紛就是當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第38號、39號指導案例”有重要指導意義,希望通過與會專家的深入交流,進一步推動高等教育學位糾紛相關研究與實踐,為教育法治建設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
在主題報告和評議研討環節,與會專家學者從分析“第38號、39號指導案例”入手,圍繞“高等學校的被告資格問題”“校規校紀與法律的關系及審查標準”“學歷與學位證書是否區別對待” “不授予學位與撤銷學位條件的合法性審視”“不授予學位與撤銷學位的程序規制”等內容進行了深入研討。
本次會議由校長辦公室(法制辦公室)、鄭州大學依法治校研究所主辦,是繼“2017年度中國依法治校學術論壇”“2018年高等教育行政糾紛解決的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之后,召開的依法治校系列會議。會議的成功召開,將對加強高等教育學位糾紛研究,服務高等教育法律體系建設,推動學校一流大學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鄭州大學舉辦“高等教育學位糾紛解決”學術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