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鄭州大學遠程教育特色學習中心與海外學習中心的公告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繼續教育學院 發布日期:2020.06.01 閱讀次數:14185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服務全民終身學習促進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19〕8號)文件精神,適應我校“雙一流”大學的建設需要,促進現代遠程教育高質量、高水平發展,進一步規范學習中心管理,強化內涵建設,突出辦學特色,經研究,決定籌建鄭州大學遠程教育特色學習中心和海外學習中心,以“新工科”“新文科”“新醫科”發展與國際化合作辦學為背景,改革創新遠程教育合作辦學機制和發展模式。
一、建設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申請單位應具有事業或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從事教育或相關服務能力,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申請單位應擁有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教學管理與服務設施齊備和相對集中,學習環境優良,擁有開展現代遠程教育教學管理與支持服務所必需的專職管理和服務隊伍。
3.申請單位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遵紀守法,有相關的教育教學管理經驗,能夠保證教學服務質量。
4.申請單位應以“學生”為中心,建立自身的學習支持服務體系,形成開放靈活的遠程教育辦學模式。
(二)具體要求
1.特色學習中心申請單位應能準確把握“新工科”“新文科”“新醫科”的建設目標,基于“互聯網+”和AI技術、大數據等信息技術與學科的深入融合,協同學校改革遠程學歷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課程設置,整合一流的師資力量,建設高質量網絡課程資源和培訓證書課程,建立學歷教育與非學歷證書培訓之間的成果轉換和學分互認機制,實現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創新遠程教育發展模式,促進繼續教育學歷+非學歷教育的融合發展。
2.海外學習中心申請單位應熟悉國際化合作辦學模式,有豐富的開展學歷或非學歷國際辦學合作項目的經驗。
二、申請程序
1.建設數量:擬建設3家特色學習中心,“新工科”“新文科”“新醫科”特色學習中心各1家,海外學習中心2家。
2.申請材料:擬申請單位應根據建設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包含法人資格、辦學條件與場所、管理人員與服務隊伍、師資隊伍與教學能力、資源建設基礎與優勢、合作辦學特色等),并報送至鄭州大學遠程教育學院,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報。
3.申報流程:學院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聽取申請單位工作匯報的基礎上,實地考察申請單位的辦學條件、師資隊伍與辦學能力,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簽訂合作辦學協議,并在學院網站上對成立的特色學習中心進行公示。
4.提交時間:擬申請單位應在2020年6月1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提交紙質版申請材料(有單位蓋章),電子版發送至zzdxcjyb@zzu.edu.cn郵箱。
5.聯系方式
聯系人:彭星華
聯系電話:0371-67763223
郵寄地址:鄭州市二七區大學北路75號鄭州大學南校區教三樓215辦公室
鄭州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遠程教育學院
2020年6月1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