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歷史學院2011年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招生簡章
發布人:張基建 信息來源:歷史學院 發布日期:2011.07.08 閱讀次數:2947
一、報名條件:
1、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者必須是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三年以上。
2、專科或同等學歷報名者,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由鄭州大學頒發結業證書,但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二、報名相關事宜
1、在職人員須持相關單位介紹信,非在職人員須持戶口所在地政府機關證明。
2、交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
3、報名時間地點:2011年8月底-9月初。登錄研究生院-服務信息-研修班網上報名系統錄入報名信息后,持打印的研修班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證明信及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附復印件)到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研究生辦公室(新校區文科組團B區309) 。
三.招生專業:分三個專業:考古學及博物館學、中國古代史、專門史。
四、入學考試與錄取方式
1.入學考試:經資格審查合格者,9月初參加入學考試,考試科目為:
(1)英語(學校統一組織);
(2)專業課
(a)、考古學及博物館學專業考試科目:
1.中國古代史
2. 考古學通論
參考書目:
1、《中國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
2、《考古學通論》,河南大學出版社
(b)、中國古代史及專門史考試科目:
1.中國古代史
2.中國經濟史
《中國古代史》參考書目:(朱紹侯《中國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
《中國經濟史》參考書目:(復旦大學上海財院編《中國古代經濟簡史》上海人民出版社;劉克祥《中國近代經濟史簡編》浙江人民出版社)。
2.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安排見歷史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網上通知。
3.錄取方式:根據考試成績,參考平時工作業績與有關研究成果,擇優錄取。
五、學習年限、學費及教學方式
1.學習年限:在職學習兩年。論文階段1年,共計3年;學費每生每年8000元。
2.教學方式:集中授課與課外自學相結合的方式。
六、證書頒發
完成研究生課程學習并取得合格成績者,由鄭州大學頒發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通過全國外語和專業綜合課統一考試,可根據國家規定在入校起四年內申請碩士學位,按照《鄭州大學關于對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授予碩士學位工作暫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七、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371-67783390
八、未盡事宜請游覽鄭州大學網站(www.xha20hl.xyz)查詢或撥打電話0371-67783390咨詢。
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2011年6月28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