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法學院2010年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招生簡章
鄭州大學法學院2010年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招生簡章
發布人:張基建 信息來源:鄭州大學法學院 發布日期:2010.07.06 閱讀次數:3792
為了提高廣大法律工作者的理論修養和業務水平,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規定,經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備案,2010年鄭州大學法學院舉辦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一、招生對象和名額
1.招生對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行端正,在工作中表現良好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并能堅持在職學習;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且獲學士學位三年以上。
2.招生名額:各50人。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30日—8月31日。
2.報名程序: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
登錄研究生院-服務信息-研修班網上報名系統錄入報名信息后,持打印的研修班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證明信及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附復印件)到鄭州大學南校區教學14號樓4樓鄭州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三、入學考試與錄取方式
1.入學考試:經資格審查合格者,9月12日參加入學考試,考試科目為:
(1)英語(學校統一組織);
(2)專業課 刑法學專業:刑法、刑事訴訟法
民商法學專業:民法、商法
經濟法學專業:經濟法、民法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安排見法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網上通知。
2.錄取方式:根據考試成績,參考平時工作業績與有關研究成果,擇優錄取。
四、學習年限與教學方式
1.學習年限:在職學習兩年。
2.教學方式:集中授課與課外自學相結合的方式。
五、證書頒發
完成研究生課程學習并取得合格成績者,由鄭州大學頒發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
業證書;通過全國外語和專業綜合課統一考試,可根據國家規定在入校起四年內申請碩士學位,按照《鄭州大學關于對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授予碩士學位工作暫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六、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周海燕老師
聯系電話:0371-67766235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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