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是全國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2010年計劃在省外招收文科類音樂專業學生60名。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省份
專業 專業方向 學制 每年學費 學歷層次 計劃人數 招生省份
音樂學 音樂教育 四年 5700元 本科 60名 湖南、山東、安徽
音樂表演
(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部門2010年招生專業目錄最終公布信息為準)
二、考生須參加鄭州大學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
1.考生須持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準考證、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張,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鄭州大學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每人報名、考務費共計200元)。
2.因湖南省、山東省、安徽省均有省級音樂專業統考,考生還必須參加當地的省級統考。
3.考生只能參加我校在招生地區指定地點組織的專業考試,不得跨省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三、省外專業考試安排
省份 考試地點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安徽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2010年1月30~31日 2月 1~ 2日
湖南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010年2月18~20日 2月20~22日
山東 濰坊市招辦指定考點 2010年2月26~28日 2月28~3月2日
四、考試內容
1.音樂表演專業:
(1) 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滿分100分。
(2)器樂方向:演奏一條練習曲、一首獨奏曲,滿分100分。
(3)舞蹈方向: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個,滿分100分。
以上3個專業方向均加試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要求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2.音樂學專業:
在聲樂、器樂、舞蹈3項中自選兩項作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滿分100分。聲樂、器樂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表演成品舞一個。另加試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要求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評分原則: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評委集體評分,專家組復查的方式進行。
特別提示: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只招文科考生,二者不能兼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參加專業考試。舞蹈考生根據要求抽查基本功,需準備形體服。
五、合格證發放
省外考生專業合格者,我校將于2010年4月份在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同時發放《鄭州大學音樂專業考試合格證》。合格證發放比例控制在4:1之內,即發放總數不超過240人。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鄭州大學招生網有關信息。
六、錄取原則
1.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必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專業校考合格證和當地省級音樂專業統考合格證;
3.音樂表演專業,根據專業方向名額,按校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校考專業總分(主科+副科)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音樂系:0371-67767105(咨詢電話)
鄭州大學招生辦:0371-67781182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鄭大音樂系網頁:http://www4.zzu.edu.cn/music/
學校招辦地址:鄭州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辦公樓518室 郵編:450001
鄭州大學音樂系地址:鄭州市大學北路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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