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9年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張基建 信息來源:人事處 發布日期:2009.08.04 閱讀次數:7903
校內各單位:
根據豫組通〔2009〕33號文件通知精神,為加快推進2009年河南省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這項工作,現就我校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創新人才申報
(一)申報條件
申報“百人計劃”的創新人才,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55歲,引進后每年在我校工作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主持或作為重要成員參加過國際大型科研、工程項目,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
4.省內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人才。
(二)申報材料
各單位需申報“百人計劃”的,可分別填寫《河南省重點創新項目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書》、《河南省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書》,并以單獨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獎勵證書等)、主要學術成果證明(發表主要文章摘要、SCI、EI等索引情況),以及有關資質證書(教授、研究員聘書,所承擔項目聘書或在企業任職證明)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三)申報評審程序
1.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實驗室符合條件的人選申報材料報省科技廳;重點學科符合條件人選申報材料報省教育廳。
2.省科技廳、教育廳分別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
3.省專項辦委托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審,評審意見報省專項辦。
二、申報評審時間
接到本通知后,請各單位抓緊部署申報工作,于8月13日前向人事處人事科報送人選申報材料,8月14日學校組織相關專家推薦,8月15日分別上報省科技廳和教育廳。8月底前各重點領域牽頭組織單位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審后,將評審意見報省專項辦。
附件:1.《河南省重點創新項目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書》
2.《河南省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書》
鄭州大學人事處
200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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