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層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預通知
發(fā)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 發(fā)布日期:2020.04.02 閱讀次數:10762
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學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fā)揮高層次人才作用,根據《鄭州大學高層次人才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校人事〔2019〕12號),現將2020年上半年高層次人才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同聘期達到中期和聘期考核時間的學科特聘教授及其他高層次人才。
二、考核依據
1.《鄭州大學高層次人才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校人事〔2019〕12號);
2.《鄭州大學學科特聘教授崗位設置和實施辦法(試行)》(校政〔2015〕36號)、《鄭州大學青年拔尖人才選拔培養(yǎng)實施辦法(試行)》(校人事〔2017〕14號);
3.高層次人才聘用合同及目標任務書。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對象填寫《鄭州大學高層次人才考核表》(見附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和匯報PPT;考核表內所填項目、文章及獎項等僅限于以鄭州大學為承擔或完成單位的。
(二)校內聘用單位對考核表所填內容、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三)校內聘用單位根據《鄭州大學高層次人才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校人事〔2019〕12號),組織考核工作小組,對考核對象考核期內履職情況進行評議,提出考核意見,提交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
(四)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學校考核工作專家組會議,考核對象就考核期內履職情況進行述職答辯(PPT陳述8分鐘、專家問辯5分鐘)。
(五)考核工作專家組根據履職情況及所在單位意見給出專家組考核意見。
(六)學校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七)學科首席教授由聘用單位提交考核期工作情況的書面材料并提出考核意見后報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
四、時間安排
(一)《鄭州大學高層次人才考核表》(A3雙面打印)及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PDF掃描版(考核表相應位置應簽字蓋章)于2020年4月16日前匯總完畢后,報送至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
(二)紙質材料、PPT上交時間及考核工作專家組會議召開時間,依據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單位考核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靈活方式開展。
(二)切實做好高層次人才考核工作,堅持實事求是,以目標任務為導向,注重實際業(yè)績和效果,既要嚴格審核把關,也要考慮高層次人才實際履職情況和發(fā)展?jié)摿Γ袑嵃l(fā)揮考核工作的督促引導作用。
(三)疫情防控期間,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貢獻并受到省部級表彰的高層次人才,經本人申報、院系推薦確認,考核專家組將作為確定考核等次的優(yōu)先和重要依據。
(四)在服務國家戰(zhàn)略或解決關鍵卡脖子技術難題方面取得突出貢獻的,經本人申報、院系推薦確認,考核專家組將作為確定考核等次的優(yōu)先和重要依據。
聯 系 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67739397
聯系郵箱:zzurcb@zzu.edu.cn
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
2020年4月2日 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