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實驗室管理中心 發布日期:2020.02.21 閱讀次數:7022
校內各單位: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河南省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學校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實驗室的管理,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1.各單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增強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堅決服從學校統一部署要求。
2.各單位要對進入學校實驗室的人員嚴格審批,除緊急和必要在實驗室開展的工作,盡可能居家辦公。
3.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經各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方可開展實驗,并按“實驗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附件),做好相應防護工作。
4.到實驗室開展工作的外地返鄭人員及家屬均須按照鄭州市和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先進行居家隔離,身體無異常癥狀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校期間必須嚴格落實學校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護。
5.有生物實驗室的單位,要按照相關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確保生物安全。
6.各單位嚴格做好危險化學品管理、氣體鋼瓶管理和危險廢物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實驗室和人身安全。
7. 各單位要隨著疫情防控形勢不斷變化,面對新情況和新問題,密切跟蹤、及時分析、毫不懈怠做好各項工作,實驗室管理中心將對學校各實驗室開展檢查,嚴格落實學校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安全有序。
鄭州大學實驗室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實驗室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
附:
實驗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進入實驗室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
2.工作中避免人員聚集,不集中開會;工作期間需正確佩戴口罩,同室人員間隔1米以上。
3.掌握并按照“六步洗手法”勤洗手,傳遞紙質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保持良好的呼吸道衛生習慣。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不使用中央空調系統,加強開窗通風換氣。
5.電話等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潔和消毒。
6.摘口罩前后做好手衛生,廢棄口罩不隨意丟棄,應放入垃圾桶集中處理。
7.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及時清理垃圾。
8.工作中若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疑癥狀,包括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輕度納差、乏力、精神稍差、惡心嘔吐、腹瀉、頭痛、心慌、結膜炎、輕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應及時終止實驗工作,不可帶病上班;若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疑似人員,應要求其立即就醫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