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科技部“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現場快速檢測產品研發應急項目”的通知
關于申報科技部“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現場快速檢測產品研發應急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科技處 發布日期:2020.02.08 閱讀次數:6823
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發布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現場快速檢測產品研發應急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要求,請根據通知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要求
1.項目應聚焦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現場快速檢測的應急需求,突出結果導向,圍繞疑似患者的快速診斷和密切接觸人群的現場篩查這一核心目標,明確研究目標和時間節點,集中力量攻關。
2.項目研究涉及人體研究的,應按照規定通過倫理審查并簽署知情同意書(需要倫理審查的請各單位將申請人的申請書電子版和基層倫理審查報告掃描件于2020年2月11日12:00前發至郵箱hjw@zzu.edu.cn);涉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應遵照《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應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3.項目產生的科學數據應無條件按期遞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臺,對項目各個承擔單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眾開放共享。
4.獲得立項的項目牽頭單位應在立項批復的半個月內申請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達到受理要求。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覆蓋相應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3.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4.項目(課題)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對項目負責人無限項要求,無年齡等要求,只要有能力、有決心為打贏防疫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均可參與申報。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5.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得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三、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項目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將項目申報書進行網上填報,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申報書。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項目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項目申報書格式可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0年2月8日16:00至2020年2月13日16:00(由于紙質材料寄出時間為2020年2月13日前,同時考慮到給科技處留有審核時間,請各申報人于2020年2月12日前16:00前完成網上提交,2020年2月13日10:00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科技處蓋章)。
2. 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請各申報單位于2020年2月13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申報書(紙質,一式2份),寄送至專業機構。項目申報書須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4號樓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郵編:100039
咨詢電話:010-88225068
科技處聯系人:黃俊偉 67739138 hjw@zzu.edu.cn
相關鏈接:http://www.most.gov.cn/tztg/202002/t20200208_151485.htm
科學技術處
2020年2月8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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