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學校一流大學建設,提升神經科學研究的整體水平,經學校研究,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于2018年11月正式成立。研究院已聘任中國科學院院士楊雄里教授為名譽院長,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朱長連教授為院長,以第三附屬醫院教學科研樓為研究院主體建筑。
經專家委員會論證,研究院確定了以下五個主要研究方向:
(1)發育期腦損傷及其后遺癥的防治和遺傳機制;
(2)疼痛與鎮痛的中樞環路及細胞分子機制;
(3)神經信息智能處理與腦機接口技術;
(4)神經系統退行性疾病的發病機制及防治;
(5)腦血管疾病的發病機制及防治。
研究院建設目標是:瞄準國際神經科學前沿和國家重大需求,努力推進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
為了更有成效地推進研究院的建設,結合我校神經科學研究現狀,現計劃面向校內各單位招聘雙聘PI(即原工作單位不變)和青年學術骨干。
一、設崗原則
按需設崗、堅持標準、擇優聘任、嚴格考核、動態管理。
二、崗位設置
(一)崗位類型
特聘骨干教授(雙聘PI)和青年學術骨干。
(二)崗位設置范圍
研究院雙聘PI和青年學術骨干崗位,原則上設置在研究院5個主要的研究方向上。雙聘PI和青年學術骨干的人事關系仍隸屬于其原單位,作為研究院的雙聘人員。
(三)崗位設置程序
1.設崗申請。各研究方向根據研究院的建設目標申請設置雙聘PI和青年學術骨干崗位,并由申請人填寫《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雙聘PI崗位設置申請表》和《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青年學術骨干崗位設置申請表》,報送研究院綜合工作辦公室,由院長辦公會議審定。申請設置雙聘PI和青年學術骨干崗位的研究方向應具備支持設崗發展的學科優勢和綜合實力,并能夠為雙聘PI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
2.設崗評審。雙聘PI設崗評審原則上按照《鄭州大學學科特聘教授崗位設置和實施辦法(試行)》(校政2015〕)36號文件執行,由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組織評審答辯,學校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核準后確認為雙聘PI。青年學術骨干由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組織設崗答辯,答辯通過者確定為研究院青年學術骨干。
三、上崗條件
(一)雙聘PI上崗條件
除了滿足《鄭州大學學科特聘教授崗位設置和實施辦法(試行)》(校政〔2015〕36號)文件規定的上崗條件,還應以通訊作者發表5篇以上(含5篇)神經科學與行為學領域的SCI論文。
(二)青年學術骨干上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學術道德,符合高校教師上崗的基本要求。愛崗敬業,治學嚴謹,身心健康。聘期內能夠全職在學校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職稱或博士學位。
2.主持有至少1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招收有全脫產博士或碩士研究生;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3篇影響因子(IF)4分以上神經科學與行為學領域的SCI論文,原則上至少有1篇為獨立通訊作者。
四、崗位待遇
已經獲聘學校學科特聘教授的雙聘PI,其待遇仍按照校政〔2015〕3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其他雙聘PI,在保留由學校按照其職稱發放的工資和績效獎金之外,由研究院給予適當的學術津貼。
雙聘PI在聘期內由研究院提供20.0萬元/年的實驗室運行經費;入選的青年學術骨干提供10.0萬元/年的科研經費。經費可用于必需的小型儀器設備和實驗試劑耗材的采購。實驗所需的大型儀器,由各PI提出計劃,經研究院學術委員會論證批準后,由研究院統一制定采購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研究院可為雙聘PI在科研大樓提供適當的科研空間。
五、崗位職責和考核
雙聘PI崗位職責參照校政〔2015〕36號文件的考核標準,按照學校高層次人才考核文件執行。
青年學術骨干聘期為3年,每年由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組織考核1次,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約。原則上要求聘期內至少新增獲得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資助;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5篇以上神經科學和行為學領域的SCI論文;主持申請獲得一項省部級科技成果貳等獎,聘期考核合格后應達到或接近學科骨干的標準。
六、申請程序
1.申請人填寫《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雙聘PI崗位設置申請表》或《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青年學術骨干崗位設置申請表》(見附件1-3)。
2.申請人將《申請表》和能證明自己學術水平的附件材料電子版發送研究院辦公室,紙質版材料郵寄至研究院辦公室。申請截止時間:2019年9月10日。
3.研究院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鄭州市康復前街7號
聯系人:常慧
電子郵箱:changhui9012@163.com
聯系電話:0371-66903156,18600838656
鄭州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
2019年8月21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