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劉亮 信息來源:保衛處 發布日期:2019.05.29 閱讀次數:19804
一年一度的畢業生戶口遷出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戶口在我校的畢業生戶口遷出的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因需電子掃描存檔,故必須提交且須字跡清晰,白底黑字,A4紙。)
(一)遷至鄭州市區的持畢業證及學位證到戶政科辦理相關手續。
(二)遷至鄭州市外者
1、欲將戶口遷往工作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應向保衛處戶政科提交報到證復印件;遷入地址為詳細地址的另須提交三方協議書的復印件;(報到證相關事宜請到我校就業指導中心咨詢)
2、遷回原籍(父母戶口地址)的須提交畢業證復印件和父母戶口簿地址頁、戶主頁復印件;
3、遷至自購房處的須提交畢業證、房產證及身份證復印件;遷至配偶處的須提交畢業證、身份證、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本復印件;
4、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須提交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錄取學校的地址說明;
5、我校本科生、碩士生考取我校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于今年9月隨新生辦理戶口遷入手續(請注意查看錄取通知書所注網址內的具體說明)。
二、向戶政科提交遷出證明資料的學生,一般可在三到五個工作日后到戶政科領取戶口遷移證明。
派出所不接待學生個人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遷出手續可憑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由他人代辦代領。
四、畢業生的戶口學校不再保留,畢業生應在7月10日前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原籍,有擇業需求的畢業生可將戶口遷移至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學校及派出所不再為戶口滯留在學校的畢業生提供除戶口保管、遷出之外的服務。
五、保衛處戶政科辦公地址為綜合管理中心725房間。
保衛處
2019年5月29日
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