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7年11月份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的通知
關于組織2017年11月份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的通知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教育學院 發布日期:2017.09.04 閱讀次數:24196
心理咨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心理咨詢技術與方法,幫助求助者解決問題、獲得發展、提升生活品質的專業人員。心理咨詢師能為別人排解內心壓力或職業困惑,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強大的心理素質,能在很短時間內走進一個陌生人的內心世界。心理咨詢是一種提供有效心理援助的專業活動,學習心理咨詢能增加自己職業競爭的實力,讓自己在職業生涯中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在人際交往過程中能知己知彼更加自信;在面對困難或挫折時能更好的調節自己的心理;能成為家人和朋友的免費心理保健醫生;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體會到自己的人生價值和情趣;能掌握心理調節方法,使自己永遠處于良好的心理狀態,遠離亞健康;能為解決婚姻、家庭、子女問題提供了一件利器;學習心理咨詢以后,可以不斷內省自己,充分的認識自我,改造自我。心理咨詢已經發展成為當今社會一個重要的職業領域,具有廣闊的就業前景和發展空間。
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辦公室設在鄭州大學(新校區)教育學院三樓306辦公室,全年接受單位和個人的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和取證工作。
歡迎符合國家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到鄭州大學教育學院三樓306辦公室參加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一)心理咨詢師三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在讀本科生,年齡20歲以上)。
2、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在讀本科生、研究生,年齡20歲以上)。
(二)心理咨詢師二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
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學位(含在讀研究生),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3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4、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3年。
二、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在讀學生)、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和2寸電子照片(白底、20kb以下、jpg格式)。
3、《河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登記表》2份(可到報名地點填寫)。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報名,截止9月25日。
2、報名地點:鄭州大學(新校區)教育學院辦公室306房間。
3、咨詢電話:0371-67739159;聯系人:齊老師。
四、考試時間:
全國統考鑒定時間為每年5月、11月兩次。(具體時間國家頒布時間為準)。
備注:目前,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及培訓官方報名點僅設鄭州大學(新校區)教育學院辦公室306房間一處,其他任何以我校名義設立的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點,我校均不認可,請考生報名時注意區分。
鄭州大學教育學院
2017年9月4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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