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7年5月份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的通知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教育學院 發布日期:2017.03.01 閱讀次數:18390
心理咨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心理咨詢技術與方法,幫助求助者解決問題、獲得發展、提升生活品質的專業人員。心理咨詢師能為別人排解內心壓力或職業困惑,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強大的心理素質,能在很短時間內走進一個陌生人的內心世界。心理咨詢是一種提供有效心理援助的專業活動,學習心理咨詢能增加自己職業競爭的實力,讓自己在職業生涯中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在人際交往過程中能知己知彼更加自信;在面對困難或挫折時能更好的調節自己的心理;能成為家人和朋友的免費心理保健醫生;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體會到自己的人生價值和情趣;能掌握心理調節方法,使自己永遠處于良好的心理狀態,遠離亞健康;能為解決婚姻、家庭、子女問題提供了一件利器;學習心理咨詢師以后,可以不斷內省自己,充分的認識自我,改造自我。心理咨詢已經發展成為當今社會一個重要的職業領域,具有廣闊的就業前景和發展空間。
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培訓中心是2003年河南省首家經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心理咨詢師培訓機構,也是河南省唯一一家官方的心理咨詢師培訓機構,成立14年來,已開展培訓24期,培訓合格心理咨詢師近萬名,其中部分咨詢師已經成為河南省著名心理咨詢專家和心理培訓專家。目前,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培訓中心擁有多名省知名專家,被學員譽為業界精英培養的搖籃。
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培訓中心辦公室設在鄭州大學(新校區)教育學院306房間,全年接受單位和個人的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和取證工作。
歡迎符合國家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到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培訓中心報名考試。
一、報名條件:
(一)心理咨詢師(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在讀本科生,年齡20歲以上);
2、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在讀本科、碩士生,年齡20歲以上)。
(二)心理咨詢師(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
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3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4、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3年。
二、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在校生)、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2、近期1寸、2寸免冠照片(彩色)各2張和白底2寸電子照片;
3、《河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登記表》2份(可到報名地點填寫)。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截止時間:2017年3月20日;
2、報名地點:鄭州大學(新校區)教育系辦公室306房(工作日);
3、咨詢電話:0371-67739159(工作日);聯系人:齊老師。
四、考試時間:
全國統考鑒定時間為每年5月、11月兩次。(具體時間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時間為準)。
備注:目前,鄭州大學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及培訓官方報名點僅設鄭州大學(新校區)教育學院辦公室306房間一處,其他任何以我校名義設立的國家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點,我校均不認可,請廣大考生報名時注意區分。
鄭州大學教育學院
2017年3月1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