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屆普通本科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教務處 發布日期:2016.11.22 閱讀次數:15590
各院(系):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普通本科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管理工作,提高學生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現將2017屆普通本科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要求
根據下學期學校教學工作安排及我校畢業論文(設計)整體進度及質量要求,各院(系)2017屆畢業論文(設計)答辯時間原則上統一安排在教學第15周(2017年5月22日—26日)集中進行。
各院系要根據上述時間安排,依據學科特點,遵照我校畢業生論文(設計)教學環節時間文科不少于10周、理科和醫科不少于14周、工科不少于16周的畢業論文(設計)的要求,提前做好工作進程規劃,確保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有序推進。
二、組織領導要求
各院(系)要嚴格執行《鄭州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規定》(校教務[2016]10號),加強對院(系)畢業論文(設計)的統一領導及管理,結合本院(系)教學工作實際,認真研究部署本單位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切實加強過程管理,周密安排各環節工作,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
三、 選題要求
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要從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出發,密切結合生產實踐、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需求,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廣度和難度,設計類選題應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實用性,體現出工程實踐性特點,能夠體現“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高素質”創新人才培養要求;各院(系)要加大對畢業論文(設計)課題的征集力度,不斷提高課題更新率,確保同一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題目連續三屆內不重復;要認真貫徹“一人一題”原則,確需兩人(或兩人以上)團隊合作完成的,各成員的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分開撰寫,獨立完成自己所承擔的課題部分。
四、指導教師要求
院(系)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審查指導教師資格,要求指導教師必須由中級(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擔任,每位指導教師指導學生人數一般要求不超過8人。鼓勵聘請校外單位特別是實踐教學基地中具有中級職稱以上(含中級)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參與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
各院(系)要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管理,強化指導教師責任意識。指導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與學生聯系通暢,對學生進行認真及時指導并按規定要求簽署詳實的指導意見,對進度緩慢、工作消極的學生適時予以批評督促。
五、中期檢查要求
各院(系)要加強畢業論文(設計)中期檢查工作,強化質量過程監控,切實做好選題、開題報告、調查研究、文獻查閱、方案制定、實驗、設計制圖、論文撰寫等過程監管,并及時解決各環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六、答辯與成績評定要求
加強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工作,院(系)必須成立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小組,答辯小組應由3—5名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每答辯小組至少應有2名以上副高職稱以上人員構成,并實行指導教師回避制度。
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一般采用五級記分制,要求統一采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標識進行成績評定和歸檔。
七、質量檢測要求
指導教師必須加強學生學術思想教育與指導,及時發現并糾正學生不端學術意識與行為;為徹底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復制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確保我校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及水平,學校將繼續對2017屆畢業論文(設計)進行全覆蓋查重檢測,結果認定及處理辦法參照往屆相關規定進行。
八、檔案管理要求
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是學校的重要教學檔案,各院(系)要切實做好論文(設計)檔案資料的審查及歸檔工作,保證論文(設計)檔案材料的完整和準確性,并認真做好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分析和年度總結,按要求完成信息統計和報表工作。
九、其他要求
各院(系)應加強畢業論文(設計)專項劃撥經費的監管、使用,要求做到專款專用。2017屆普通本科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須于2017年6月10日前通過教務系統提交至教務處;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工作另行通知安排。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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