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入駐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 發布日期:2016.11.22 閱讀次數:11965
為切實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及實踐工作,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學校聯合金水區人民政府在北校區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目前,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各項建設工作已經圓滿完成,現面向全校遴選創新創業項目,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駐項目類型及條件
(一)入駐項目類型
實體公司:由大學生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法人實體,其中入駐項目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地點應在金水區大學生創業園,公司的法人應為畢業五年以內的大學生(或在校大學生)且法人需持股占到30%及以上。
虛擬公司:為滿足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而組建的暫時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的虛擬性質科技型企業。
創新團隊:由大學生組建的具有前瞻性的創新或競賽團隊。
(二)入駐條件
1. 入駐項目以IT行業為主體,輻射智能制造、數字媒體技術、文化創意和現代服務業等行業。
2. 入駐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金水區產業發展導向及基地產業定位;項目具有前瞻性和創新性,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術含量和良好的市場潛力。
3. 項目技術來源清晰,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能形成核心技術,或有獨創的運營模式。
4. 鼓勵相關優秀科技發明、專利、科研成果以及創新創業計劃大賽中的優秀作品轉化為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原則上不允許技術含量低的一般復制型創業項目入駐。
5. 項目技術負責人熟悉本技術領域的發展,具有實施和轉化本項目技術的能力;項目團隊成員能夠在基地對項目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
二、項目審批程序
1.提交申請材料。包括《鄭州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入駐項目申報表》、公司相關證照、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在校生提供學生證)等。
2.項目受理及評審: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就項目基本情況、資料完整性、風險評估以及能否長期發展進行評估,通過評估并審查核準后,方能入駐。
3.通過審核的項目由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安排相應的場地,并與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簽訂《鄭州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入駐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后入駐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三、時間安排
1. 11月22日至11月24日,申請人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 11月25日,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組織專家評審小組進行項目遴選。
3. 11月28日--12月2日,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北校區)組織相關項目入駐基地。
四、有關要求
1. 申請團隊將申報材料電子文檔發送至3332772930@qq.com;
2. 項目評審時,請申報團隊準備ppt匯報,主要闡述項目的創新性和市場前景;
3. 建議項目團隊成員組成跨多個專業方向并涵蓋不同年級,項目組成員數6-12人為佳。
聯系人:姬老師 QQ:3332772930 電話:18539293066
地址:鄭州市文化路97號鄭州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北校區北食堂3樓)
鄭州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北校區)
2016年11月22日 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