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鄭州大學 發布日期:2016.05.05 閱讀次數:9712
鄭州大學于2003年獲得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授予權,并順利通過國家學位辦對專業的教學評估和綜合改革的驗收。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15]557號文件要求:“全日制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招收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可根據學校培養成本等由學校自主確定并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后執行”, 結合我校的MPA專業教育的實際成本,我校進行了認真核算,確定公共管理碩士(MPA)學費標準為24000元∕生∕年,并已在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備案,從2016年執行。
以上收費標準現予社會公示,如有違反上述收費標準,可與當地物價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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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4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