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關于確定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學費標準公示
發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財務處 發布日期:2016.01.26 閱讀次數:10825
鄭州大學于2009年被批準為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培養單位,2000年被批準成為工商管理碩士(MBA)培養單位。河南省發改委分別批復豫發改收費[2009]1477號文件,豫發改收費[2011]2169號文件,確定我校二個專業收費標準為:高級工商管理碩士(EMBA) 學費標準為8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碩士(MBA) 學費標準為24000元∕生∕年。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15]557號文件要求:“全日制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招收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可根據學校培養成本等由學校自主確定并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后執行”,實行“老生老政策,新生新政策”。我校根據成本測算,確定高級工商管理碩士(EMBA) 學費標準為8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碩士(MBA) 學費標準為24000元∕生∕年。并已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從2015年執行。
以上收費標準現予社會公示,如有違反上述收費標準,可與當地物價部門舉報。
鄭州大學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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