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鄭州大學合校15周年慶典,回顧辦學歷史、展示辦學成就,弘揚“篤信仁厚,慎思勤勉”的鄭大精神,學校決定籌建鄭州大學校史館,現面向全體師生員工、離退休老同志及家屬、海內外校友和社會各界征集校史資料及實物。
一、征集范圍
鄭州大學(包括原鄭州大學、原鄭州工業大學、原河南醫科大學)自建校以來,在辦學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有紀念意義,有保存、研究、展覽價值的文字文獻、圖表、照片、音像資料以及文物或實物。
二、 征集內容
(一)文字類資料
1.辦學早期的招生簡章、招生計劃表、教材、教案、教學大綱、學生作業、實習方案等;
2.學校早期印發的各類刊物、印刷品及本校教師編寫的教材、專著、譯著等(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
3.對學校產生過重要影響的人物的文稿、信函、著作、傳記、媒體報道材料等;
4.反映學校各個時期重要事件、重點建設、重大發展的文件、報刊、書籍、文字資料等;
5.師生員工撰寫的反映在校學習、工作、生活情景的文章、回憶錄、自傳、逸事等。
(二)圖像類資料
1.各個時期尤其是早期辦學階段教學、研究、實習實踐活動,以及校園學術、文化、體育生活的照片、影像;
2.早期校園建筑、校園風光的照片、影像;
3.有影響人物的相關照片、影像;
4.學校重大活動、事件的照片、影像;
5.上級領導來校視察、檢查等照片、影像;
6.畢業生合影照片、畢業紀念冊、畢業周年聚會等的照片、影像。
(三)實物類資料
1.學校不同時期的徽標、印章等;
2.各個時期具有代表性的師生證件,包括錄取通知書、學生證、工作證、借書證、畢業證書等;
3.學校團體或個人獲得的省部級以上的各類獎狀、獎杯、獎牌、獎章、證書、錦旗等;
4.交流活動中獲贈的有紀念意義的錦旗、畫冊、禮品,各級領導人、社會知名人士及重要外賓來校視察、參觀時的題字、題詞、贈品、紀念品等;
5.年代較早的具有紀念意義的教具、教案、儀器設備、工具、模型等;
6.杰出校友、知名教授等的具有紀念意義的個人用品、聘書、手稿等;
7.反映早期校園風貌的匾額、碑石以及帶有老校名印記的辦公家具、工作生活用品等;
8.校友個人創作的作品,如繪畫、書法、篆刻、雕塑、曲譜、模型、工藝等。
(四)其他
以上未詳細列及,但能夠反映學校歷史的有價值的資料和實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贈。
(二)代管與復制。對珍貴的資料、實物,學校可代為保管(雙方簽定保管協議),或復制后返還原件。原件或復制件在校史館展出,并標明物件出處。
(三)經雙方友好協商的其他方式。
四、權益維護
(一)凡接受捐贈、購買、復制、交換的檔案資料歸學校所有,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提供利用。
(二)凡無償捐贈具有較高價值檔案資料者,學校將頒發收藏證書,捐贈者可優先、無償利用所捐贈的檔案資料。
(三)凡捐贈者享有著作權的檔案資料,學校依法予以保護。捐贈者有特殊要求的,學校將本著對國家、社會、個人有利的原則予以尊重。
(四)凡寄存學校的檔案資料,產權歸寄存者所有,學校將按寄存時達成的協議,在規定的范圍內提供利用。
(五)不愿捐贈的可經學校復制后用于公開展出,將原件退還本人珍藏。
(六)對自愿捐贈物品及有關史料的個人、組織,除辦理相應的征收手續及交付登記清單外,視不同情況,分別采用展出時署名、頒發榮譽證書或收藏證書、贈送復制件等不同方式致謝。
五、征集要求
(一)本次集中征集校史資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10日。
(二)提供圖像資料時請附簡要的文字說明,包括時間、地點、事由、人員姓名及職務等。提供實物可附簡單的文字介紹。
六、聯系方式
地 址: 鄭州大學新校區綜合管理中心608辦公室
郵 編:450001
聯 系 人:李淮艷
聯系電話:67781195
電子郵箱:fzgh@zzu.edu.cn
敬請互相告知,歡迎提供各種征集線索,期待您與我們聯系,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鄭州大學校史館建設工作組
2015年3月24日鄭州大學版權所有,禁止非法轉載!2020-10-16 17: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