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人:楊明 信息來源:人事處 發(fā)布日期:2014.08.12 閱讀次數:12542
根據工作需要,我校擬面向社會招聘人事代理教學輔助人員20名,其中碩士研究生10名,本科及以上學歷10名。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鄭州大學2014年招聘人事代理教學輔助人員一覽表》(見附表一)
三、招聘程序
1.在鄭州大學網站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
2.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與確認由鄭州大學各院系用人單位實施,報鄭州大學人事處核查;
(2)報名時間:2014年 8 月12 日至2014年8 月21 日
(3)報名方法:報名采用電子信箱報名。
應聘人員可在此公告時間內,下載《鄭州大學2014年應聘報名表》(附表二),發(fā)送到各院系用人單位單位公布的電子信箱(見附表三)。
同時發(fā)送以身份證號為文件名的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
應聘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4)資格審查與確認: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到各院系用人單位辦公室(詳附表三)報名,報名時需重新填寫報名表,并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自薦材料及相關證書等。
3.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綜合成績。筆試在鄭州大學指導下,由各院系用人單位具體實施,面試由鄭州大學統(tǒng)一組織。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要求在鄭州大學網站公布。綜合成績等于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4.公布成績。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面試成績在面試當天在鄭州大學網站公布成績。
5.體檢。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者,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6.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院系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工作能力等進行考察,對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經考察有違紀違規(guī)記錄或正在接受審查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
7.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大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8.人員聘用及待遇。
按照我省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通過公開招聘的人員屬鄭州大學人事代理人員,與鄭州大學簽訂人事代理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后參照鄭州大學同類、同級別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未盡事宜,由鄭州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一、鄭州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教輔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一覽表
二、鄭州大學2014年應聘報名表
三、鄭州大學2014年各院系用人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聯系表
鄭州大學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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