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關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規章制度立項結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為強化行政規章制度制定的統籌與謀劃,構筑規范統一、分類科學、層次清晰、運行高效的制度體系,根據《鄭州大學行政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辦法》(校政〔2021〕10號)(以下簡稱《制定與管理辦法》)要求,學校于近期開展了2021年度行政規章制度立項申報工作。校內各相關單位立足工作職責、結合一流建設實際,積極謀劃提出本年度行政規章制度立項計劃。經學校研究,共立項63項,現就做好2021年度行政規章制度立項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抓好立項組織實施
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制度立項工作,加強立項計劃的統籌協調與組織落實,制定工作方案,組織精干力量,嚴格進度安排,按照《制定與管理辦法》的要求,有序推進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按期完成立項制度的制定、修訂工作。
二、著力提升制度制定質量
各承辦單位要緊抓制度質量這一關鍵,推進科學建制、依法立規,充分做好科學論證、評估咨詢,全面提高制度制定、修訂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不斷提升行政規章制度質量。
三、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
各單位要站位一流大學建設大局,推動學校治理體系現代化與治理能力提升,圍繞人才培養、科研學科、人事管理、后勤基建、資產管理等重點領域,認真查擺制度漏洞,科學謀劃制度立項,為推動學校向研究型大學轉型發展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附件:鄭州大學2021年度行政規章制度立項名單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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