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規定,我校擬面向社會招聘附屬中學校長1名。附屬中學是指鄭州大學第一附屬中學和鄭州大學第二附屬中學,簡稱鄭州大學附屬中學。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
鄭州大學附屬中學校長。
二、相關待遇
(一)編制管理
為鄭州大學正式在編職工,納入鄭州大學事業編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
享受具有競爭性的年薪制待遇,一事一議,享受鄭州大學在編職工五險一金等待遇,同時享受“智匯鄭州”人才補貼。
(三)住房優惠
聘用期間,由鄭州大學提供人才公寓房。
(四)其它福利
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和幼兒園就學的,按照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
2.立德樹人,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潔、作風民主、團結合作,具有開拓創新精神;
3.年齡56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須具有正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碩士及以上學歷須具有副高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過市(縣)級以上中學校長職務一年及以上,有豐富管理經驗和較高教學水平,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獲得過省級以上優秀校長榮譽稱號或同等榮譽稱號;省級示范中學校長;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年齡要求可酌情放寬: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教育專家;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教育部中小學名校長領航工程人選;獲得國家級教育類榮譽稱號;省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教學能手;省級及以上拔尖人才;省級及以上名校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8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電子版發至郵箱:rczp@zzu.edu.cn。郵件主題請按下列規定注明:“姓名+工作單位+鄭州大學附屬中學校長”。
(二)資格審查與面試
鄭州大學人事處將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由鄭州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在鄭州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過程始終,應聘人員如有弄虛作假、隱瞞、漏報、作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咨詢電話:0371-67781085(鄭州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1-67781266(鄭州大學紀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廳事業處)
鄭州大學人事處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