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昨日新增確診1例,無癥狀感染者25例
4月20日0—24時,河南省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例(漯河市1例),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25例(鄭州市14例,安陽市9例,商丘市1例,鶴壁市1例),無新增本土疑似病例。無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和疑似病例。5例本土無癥狀感染者解除醫學觀察。
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24時,河南省累計報告確診病例2863例(本土2653例、境外輸入210例),現有住院病例24例(本土22例,境外輸入2例),尚在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233例(本土226例,境外輸入7例)。累計追蹤到密切接觸者81695人,正在觀察的密切接觸者7458人。
引以為戒!高校疫情防控最新警示案例!
案例一:隱瞞行程、翻墻進校,一大學生被立案調查
2022年4月6日,安徽肥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報稱,通過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深入流調溯源發現,安徽某高校學生郭某東(無癥狀感染者)存在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曾8次翻墻進、出學校。
肥西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的郭某東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學院負責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員郭某英和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平依法行政拘留,并視情將對學院其他負責人依法追責。
案例二:私自翻墻出(入)校園并隱瞞行程
2022年3月11日下午, 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校園進入封閉管理,學校三令五申,禁止學生翻墻出入校園。校園封閉管理后,仍有學生肆意妄為,翻墻出入學校。學校土木建筑工程學院原某某,文化傳播學院何某某、商學院鄭某某,航空學院許某某等10人私自翻墻出(入)校園,且未主動匯報行程,經研究決定,給予原某某等10名學生留校察看處分。
案例三:隱瞞行蹤,擅自離返校
2022年3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文化傳播學院學生連某某未經審批私自返校。返校后,該生隱瞞實際行程,拒不配合進行隔離,經學院多次談心談話才如實匯報情況,了解到其3月11日未經審批私自離泉。經研究決定,給予連某某留校察看處分。
案例四:麻痹大意,未按規定及時參加核酸檢測
案例六:偽造通行碼,隱瞞行程
近期,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在摸排學生出入校園情況的過程中,發現教育科學學院楊某某同學隱瞞行程,夜不歸宿,偽造通行碼,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隱患,影響惡劣。為嚴肅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楊某某同學警告處分。
案例七:持虛假請假條擅自離校出省旅游,隱瞞個人行程信息
2022年3月11日,廣東省廣州市某高校大數據學院學生鄭某某持虛假請假條擅自離校,前往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旅游,且隱瞞個人行程信息。根據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四條第五點“未經學校批準,違反校園管理要求私自外出離開廣州市,且隱瞞個人行程信息的,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給予鄭某某同學記過處分。
案例八:擅自帶校外人員進入并留宿校園
2022年3月18日、3月27日、3月28日,湖南省長沙市某高校外國語學院小Y在明知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宿舍管理規定的情況下,私自帶校外人員從寧靜樓西南角翻墻進入校園逗留,并于3月18日、3月27日晚避開寢室同學活動時間,擅自將其留宿在寢室,直至28日晚9點輔導員發現后方離開。小Y擅自帶校外人員翻墻入校并留宿寢室,違反了學校疫情期間校園管控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小Y記過處分,處分期限為十二個月。
案例九:申請校外接種疫苗未及時返校,擅自出行
2022年3月10日,廣東省廣州市某高校外國語學院學生林某某申請校外接種疫苗,但該生在疫苗接種結束后并未返校,且因擅自前往他處而成為密切接觸者,導致同宿舍三人成為次密接及校內177名相關師生成為重點關注對象,對學校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響。根據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三條第六點“出現妨礙、干擾學校防疫防控相關工作,或對全校師生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響或危害的其他情況,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給予林某某同學記過處分。
案例十:從校園圍墻漏洞處鉆出校園會友
2022年3月27日19時許,沈陽市沈北新區某高校學生陳某某(男,21歲)欲從校園圍墻漏洞處鉆出校外時,被該校工作人員發現。經查,陳某某違反沈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疫情期間全市高等院校實施校園內封閉管理、非必要不進入的規定,曾先后兩次從校園圍墻漏洞處鉆出,與其朋友見面后,又從該漏洞處鉆回校內。2022年3月27日,沈陽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以違法行為人陳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案例十一:聚眾飲酒,夜不歸宿,翻墻取外賣
校園封閉管理期間,江西某高校校共有19名同學因聚眾飲酒、晚歸(夜不歸宿)、翻越圍墻取外賣等行為,被給予紀律處分。按照違紀行為性質,其中,16名同學被給予記過處分,3名同學被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案例十二:拒不配合,妨礙秩序
某校學生小L,2021年9月—11月拒不按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填報每日健康信息,在學校對其實施“2+12”健康管理期間,未按時到達隔離現場進行第二輪核酸檢測,延誤學校整體疫情防控進度,小L同學被學校給予警告處分。
案例十三:隱瞞事實,違反學校規定
廣東某高校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研究生李某,在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間,未經批準擅自將學校宿舍床位借于他人使用,并故意隱瞞事實,妨礙學校核實調查住宿情況。該生行為已嚴重違反學校有關學生住宿管理等規定,擾亂了校園管理秩序,為校園疫情防控帶來風險隱患。學校已決定給予李某記過處分,并取消住宿資格一年。
案例十四:違反防疫規定
某校研究生陳某某,曾在涉疫重點區域居住,2021年6月7日被所居住社區判定為“次密切接觸者”,被要求返回家中進行居家隔離。該生于6月8日離開學校回家進行隔離,直至6月10日才把以上情況告訴學院,在此之前該生未曾按照市、區和學校等相關要求及時上報個人與疫情防控相關信息,導致了共160余名師生需要居家(宿舍)隔離和進行“三天兩測”的核酸檢測,其中46名學生無法正常參加6月12、13日進行的英語四六級考試。其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為嚴肅校紀,教育其本人,經某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給予陳某某同學警告處分。
案例十五:不及時上報個人信息
某校本科生王某某,2021年7月19日由南京祿口機場乘機抵昌后返校,不及時報告個人信息,不按照屬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進行隔離,不進行核酸檢測,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不良影響,其行為觸犯了《某校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相關條例、《某校本科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某校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的暫行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該生嚴肅處理。
案例十六: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不力
某校學生周某某,無視學校防控工作信息報告要求,在離開居住地時未向輔導員報備個人行程,私自返青,依據學生紀律處分有關規定,給予周某某警告處分。該生輔導員劉某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近一周時間未如實報告周某某私自返青信息,依據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紀律規定,給予誡勉談話,取消一年內評先評優資格,一年內不得晉職晉級;該生所在學院黨委副書記,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到位,在上述事件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責令在學院領導班子和學校防控學生工作組內作出深刻檢查;該生所在學院黨委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不到位,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每日疫情最新情況
一、全國本土疫情
4月20日0—24時,全國新增本土確診病例2830例,含500例由無癥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上海459例,吉林32例,浙江5例,廣東2例,福建1例,山東1例),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21075例。具體情況如下:
(1)新增本土確診病例2830例
上海2634例,吉林95例,黑龍江42例,江西14例,江蘇8例,廣東8例,浙江6例,山西5例,四川4例,青海4例,湖南3例,北京1例,河北1例,內蒙古1例,福建1例,山東1例,河南1例,云南1例。
(2)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21075例
上海19124例,吉林1473例,廣西89例,山東71例,河北67例,遼寧65例,江蘇52例,福建44例,安徽23例,湖北15例,廣東12例,甘肅7例,海南6例,云南6例,河南5例,青海4例,浙江3例,黑龍江2例,新疆2例,山西1例,江西1例,四川1例,貴州1例,陜西1例。
二、河南本土疫情
4月20日0—24時,全省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例(漯河市1例),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25例(鄭州市14例,安陽市9例,商丘市1例,鶴壁市1例),無新增本土疑似病例。
三、校內情況
截至4月21日早8點,全校觀察點共有排查人員122人(主校區119人,其中紅碼3人,黃碼7人,綠碼109人;南校區綠碼2人,北校區綠碼1人)。全校發熱現有留觀學生11人,較昨日增加4人。
4月20日8時—4月21日8時,全校新增發熱人員9人,新增留觀5人,解除留觀1人,現有留觀11人,具體情況如下:
主校區新增發熱人員7人,新增留觀3人,留觀點原有5人,解除觀察1人,現有留觀7人。
南校區新增發熱人員1人,新增留觀1人,留觀點原有1人,解除0人,現有留觀2人。
北校區新增發熱人員1人,新增留觀1人,留觀點原有1人,解除0人,現有留觀2人。
東校區新增發熱人員0人,新增留觀0人。
2月19日至4月21日早8點,全校累計報告發熱人員共404人(主校區325人,南校區30人,北校區49人,東校區0人),留觀共273人(主校區194人,南校區30人,北校區49人,東校區0人)。
四、相關情況通報
4月20日,校內黃碼、紅碼164人,其中紅碼人員45人。風險排查進行中,申請轉碼處理在進行中。
4月20日,請假外出學生439人,其中研究生200人,本科生239人。
4月20日,返鄭人員12人,其中教職工6人,三保人員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