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畢業生戶口遷出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戶口在我校的畢業生戶口遷出的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因需電子掃描存檔,故必須提交且須字跡清晰,白底黑字,A4紙。)
(一)遷至鄭州市區
1.凡獲得畢業證的畢業生,符合鄭州市政府落戶政策,可持畢業證及學位證到戶政科窗口領取戶口常表后可到鄭州市區任一派出所辦理戶口落戶。
2.按照調檔函或三方協議要求可將戶口落戶到鄭州市轄區的,持調檔函或三方協議、畢業證及學位證到戶政科領取戶口常表后到市內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已在鄭州市區購房需落戶鄭州市區者,持畢業證到戶政科窗口領取戶口常表后,持房產證、戶口常表及身份證至房產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畢業生需遷至鄭州市區配偶戶口處的持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本、本人戶口常表(戶口常表在戶政科窗口領取)、身份證至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二)遷至鄭州市外河南省內及省外
1.戶口遷往工作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應向保衛處戶政科提交調檔函復印件或三方協議書的復印件(三方協議相關事宜請到我校就業指導中心咨詢)、身份證復印件及畢業證復印件;
2.遷回原籍(父母戶口地址)的,須提交畢業證復印件和父母戶口簿地址頁、戶主頁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及畢業證復印件;
3.遷至自購房處(鄭州市外)的,須提交畢業證、房產證及身份證復印件;遷至配偶處(配偶戶口在鄭州市外)的須提交畢業證、身份證、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本復印件;
(三)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須提交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錄取學校的地址說明、身份證復印件和畢業證復印件;
(四)我校本科生、碩士生考取我校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于本年9月隨新生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具體說明請查看錄取通知書標注網址中的通知)。
二、向戶政科提交戶口遷出證明材料的學生,一般可在3到5個工作日后到戶政科窗口領取戶口遷移證明。
派出所不接待學生個人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憑戶口遷移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材料可由他人代辦戶口遷出手續、代領戶口遷移證。
四、畢業生的戶口派出所及學校不再保留,畢業生應在7月31日前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或原籍,有擇業或考研需求的畢業生可依據鄭州市政府人才引進落戶政策將戶口遷移至鄭州市區任意派出所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學校及派出所不再為戶口滯留在學校的畢業生提供除戶口保管、遷出之外的服務。
戶籍業務辦理地點:鄭州大學綜合服務辦事大廳11號窗口(荷園1號樓)電話: 67730040
鄭州大學保衛處
2023年6月20日